1.變壓器品牌的平行操作:
電壓比(允許相差)±阻抗電壓(允許相差)±10%),接線組必須有相同的變壓器才能并聯運行。如果電壓比和阻抗電壓不同,則必須進行計算,并列運行時任何一個變壓器不超過負載時才能并列。(容量為3:1)
變壓器并列,解列前應檢查負荷分配情況,并將檢查語句寫入倒置操作票。
新投運或大修的變壓器并列前,應先進行核相,確認無誤后才能并列。
2.變壓器停電
變壓器停止時,在送電前,應考慮中性點的反轉,以確保停止送電后直接接地的中性點數量保持不變。kV對于上述直接接地的中性點,首先關閉另一個變壓器的中性點接地開關,然后打開原中性點接地開關;如果是35kV如果消弧線圈反轉,應打開變壓器中性點接地開關,然后關閉另一個變壓器中性點接地開關。
當變壓器斷電時,應先停止低壓側,然后停止中壓側,停止高壓側。在操作過程中,可以先斷開各側的斷路器,然后按從低到高的順序打開各側的隔離開關。對于主變壓器隔離開關,應先拉動變壓器側,然后拉動母線側,電源傳輸順序相反。
強油風冷變壓器,投入運行前應先投入冷卻器。
3.變壓器負載調壓開關操作
平行運行的變壓器,其調壓作業應逐步進行,一臺變壓器不得連續進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接轉換。
當主變壓器過載時,不允許進行有載調壓分接頭轉換。
在運行6-12個月或切換2000-4000次后,應取油樣進行試驗,運行1-2年或切換5000次后,應更換有載調壓分接開關箱內的油。
4.母線操作
當母線停止送電時,應做好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切換,防止電壓互感器二次側向母線充電。
使用母線斷路器對母線進行充電時,應投入母線斷路器進行充電保護,充電正常出充電保護。
倒母線作業時,應按規定對相關線路保護和母差保護進行投退和轉換,倒母線前應將母聯斷路器設置為死開關。
對于母線充電的操作,一般應采用電壓互感器直接充電。
5.隔離開關操作
⑴禁止使用隔離開關拉合帶負荷設備或帶負荷線。
⑵禁止使用隔離開關打開,關閉空載變壓器。
⑶允許使用隔離開關進行操作:
a.打開,關閉無故障的電壓互感器和避雷器。
b.系統無故障時,打開,關閉變壓器中性點接地開關。
c.關閉無阻抗的環路電流。
d.屋外三聯隔離開關可以打開,閉合電壓10kV電流在9以下A下面的負載電流;超過上述范圍的,必須經主管單位總工程師計算、試驗和批準。
⑸當電壓互感器斷電時,首先斷開二次空氣開關(或拆下二次熔斷器),然后打開一次隔離開關。輸電時,操作順序相反。禁止兩組電壓互感器在一次側并列運行。